经东莞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情报科学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,根据有关规定,现对《2023年度东莞市情报科学专业职称评审拟通过名单》(附件1)予以公示。
请各评审(考核认定)拟通过人员所在工作单位参考《公示(样式)》(附件2),将公示内容补充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后,在单位公告栏等显著位置或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,公示期5个工作日,公示结束后,如实填写《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》(附件3),于2024年7月30日前提交(或邮寄)到评委会办公室。
如对2023年度东莞市情报科学专业中、初级职称评审结果有异议,请书面向东莞市电子计算中心或评审(考核认定)拟通过人员所在单位反映。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,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(姓名需手写,不能电脑打印)和联系电话,否则视为无效投诉,将不予受理。
受理部门:东莞市电子计算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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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莞市科学技术局
2024年7月15日